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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时间:2024-02-15 阅读:4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0013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泷闻兴诚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新中街215号1层922,063.5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泷闻兴诚康养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包括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院机关、职工之家办公区和十陵、洛带两个人民法庭的综合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设施设备日常管理及维修服务。完全响应招标文件3.2.2服务要求全部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根据当年四个季度考核结果,考核得分平均分为85分或以上,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执行。922,063.5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华秦静刘砥柱邓家英卢以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0023210200024267[2024]00014;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 二、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邮编:610041。三、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或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咨询电话:028-85988124。四、服务要求:1、接受采购人每月、每季度、每年度组织的对物业服务的综合性考评。2、派驻本项目的人员不得兼职其他项目。3、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的安全责任事故、劳务纠纷等,都由投标人负责。4、为本项目配置的所有人员工作期间出现的疾病和人身安全、责任事故、劳务纠纷等应当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因字数限制详见附件)五、服务标准: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本项目涉及产品若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该产品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因字数限制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390号

联系方式:80270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28-859881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吉雄

电话:028-85988124

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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