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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时间:2025-09-26 阅读:54

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经由湘发改[2025]11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及社会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设计、采购、施工)建设,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总投资:6986.51万元

2、工程项目建设地址: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

3、项目编号:JXBD-2025-005

4、招标内容及范围:

工程概况项目范围为湘东镇全域。主要建设内容包三大板块其中分为农用地整治项目,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并完善项目区域里的基础设施,生态修复及农田水利等工程

招标范围:

项目施工图设计(配合图审)及相关后续服务,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5、质量等级: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发包人要求,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工期要求:总工期7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8、招标控制价:54982680.17元

8.1设计费:980000元(不竞价)

8.2建安工程费:54002680.17元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

1.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1.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2.1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

2.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

2.4其他人员:拟派施工员(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员(市政公用工程)、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5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必须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和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注: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如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合同)

2.6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未满足视为资审不合格

3.1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实行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3.2省外进赣施工单位开标时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网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单位、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八大员网上查询页截图加盖公章。

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并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企业承诺书截图并加盖公章。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2024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字或盖章的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截图时间为:开标当日前一个月内有效,不提供视为资格条件不合格。

3.4.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字或盖章的承诺书

3.4.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无被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字或盖章的承诺书

3.4.4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围标串标、谋取中标、弄虚作假、项目转让、违法分包问题。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字或盖章的承诺书

4.其他承诺:

(1)本项目要求严控施工过程扬尘污染,投标人应承诺达到施工扬尘治理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须按照住建部2020年发布的《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目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开具保函(包括电子保函、纸质保函)需提供从基本账户保费缴纳凭证及保证金保费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至保函开具人企业账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无须提供。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未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由投标单位经营人员担任)。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有意投标者自2025年927日至20251013(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附件等资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28日09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变更、答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现场解密一体机与“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对接,无法进行解密,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2、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授权委托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由投标企业自行将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所需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含委托书)的扫描件全部放入资格标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人上传的有关项目材料必须确保清晰,若因投标单位上传内容模糊不清导致废标的,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5、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6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企业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7、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


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8、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萍乡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bzzx/006004/20210118/bda24147-f68d-4dad-aad2-1076ee778397.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9、保证金若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出具的纸质银行保函,应在资审文件中扫描原件上传,将在资审时审核,投标人需在开标系统聊天框中提前告知。

10、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方式:

(1)招标单位: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郭洋 联系电话:15979448380

(2)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百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0799-6660166

(3)行政监督部门: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湘东分局联系电话:0799-3376334异议提出与答复:(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10天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系统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及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赣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百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99-6660166

招标人: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人民政府 电话:15979448380

监督机构: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湘东分局 电话:0799-3376334

萍乡市湘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799-3376085

 

2025年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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