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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开远市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6-03-26 阅读:0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红河州开远市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第1标段为:该项目改造涉及5个小区(建安新区、广场小区、迎旭广场小区、建安小区、临江北路271号),26栋住宅楼,496户居民,改造房屋建筑面积约5.299万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为老旧小区建筑物主体(房屋)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最终以招标人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为准)。第2标段为:该项目改造涉及5个小区(开远供电宿舍、新景溪畔、碧园小区、南亚大厦小区、青年路295号、297号、299号、301号),22栋住宅楼,563户居民,改造房屋建筑面积约5.254万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为老旧小区建筑物主体(房屋)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最终以招标人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为准)。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03-26 17:3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3-3730768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办人:赵宇凡
办公电话:0873-7221970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鸿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陈千
办公电话:15925336856移动电话:1592533685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GC532500202600123001001
标段名称:红河州开远市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第1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4-03 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4-20 08:30
开标地点:州本级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47.5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第1标段为:该项目改造涉及5个小区(建安新区、广场小区、迎旭广场小区、建安小区、临江北路271号),26栋住宅楼,496户居民,改造房屋建筑面积约5.299万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为老旧小区建筑物主体(房屋)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最终以招标人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开远市城区。
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拟派项目总监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注: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总监的在建项目总数(含本项目在内)不得超过3个(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样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含1项)以上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监理业绩。 注:应附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监理业务手册中的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以来(2023年1月1日至今)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缴纳保证金:

标段 2

标段编号:GC532500202600123001002
标段名称:红河州开远市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第2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4-03 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4-20 08:30
开标地点:州本级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47.2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第2标段为:该项目改造涉及5个小区(开远供电宿舍、新景溪畔、碧园小区、南亚大厦小区、青年路295号、297号、299号、301号),22栋住宅楼,563户居民,改造房屋建筑面积约5.254万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为老旧小区建筑物主体(房屋)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最终以招标人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开远市城区
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拟派项目总监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注: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总监的在建项目总数(含本项目在内)不得超过3个(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样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含1项)以上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监理业绩。 注:应附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监理业务手册中的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以来(2023年1月1日至今)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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